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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黄 红)在日前举行的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优秀提案表彰会上,民盟宁夏区委会通过民盟中央向全国政协提出的 《关于防止国有资产以折旧的方式流失的提案》被评为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优秀提案。
民盟宁夏区委会通过社会调研了解到,近年来,部分国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违反利益分配原则,采取种种手段压低国有股的分配收益。如部分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不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折旧,过分提高职工的工资待遇,其实质是将国有资产变相分配流失,而国有资本股分收益却所剩无几。
为此,民盟宁夏区委会建议,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必须把规范经营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针对各地国有企业改制、经营和国有产权交易情况,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存在资产评估不实、财务审计不实等突出问题和短期行为严重的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国资企业改制、产权交易后进行规范化、长期性经营。为保国有企业的再生产,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另一方面企业大规模的固定资本更新是再生产的有效措施,还要提高自己本身经济实力。在宏观经济安排中,要把投资年限长,资本回收慢与投资时限短,很快能收回投资的建设项目合理搭配,做到远期和近期经济发展兼顾,使经济能够平稳、持续发展。对国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要经常进行检查。企业经营环境、技术环境、市场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和资产营销市场发生变化时,需要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做出处理的,要及时处理。针对国有资产流失的很多手段,要牢固树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坚定的信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