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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云华
“说实话,我现在已经找不到自己的定位了。”这是在接受采访时,张伟说的第一句话。过去的2007年,“自我定位”成了他最大的困惑。他所说的定位,是不知道应该把自己划归到城市人群的哪一类中,因为他无法保证自己能够享有《劳动合同法》带来的保障,随时有下岗的可能。
张伟,银川某建筑工地电工组组长,2000年因原企业改制,31岁的他买断工龄后受聘于一位老乡的建筑公司。因为工作能力突出,再加上老乡的关系,他当上了电工组组长,比起以前在国有企业工作时,工资涨了将近两倍,还脱离了原来吃苦受累的岗位,再加上每年年终老板都会发给他近万元的年终奖,张伟的日子过得比以前舒坦了很多,两年多时间,他就还清了买房时借亲戚们的钱。但对于将来,张伟依然觉得心里没有底。以前在国企,虽然挣得少,但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三险,让张伟没有后顾之忧。而自从离开了国企,三险就需要自己全额买单了。为此,张伟停掉了医疗和失业保险,仅仅如数缴纳了养老保险,只有这样,年终奖金在扣除养老保险以后才能多少有些剩余。
其实,让张伟觉得没有保障的并不是缴不起养老保险,而是类似他这样自谋职业者们无法拥有劳动保障的困惑。据他讲,虽然《劳动合同法》已经正式实施,但他却没有办法要求签订 《劳动合同》,一方面是老板对他不薄,另一方面,他也担心一旦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就会立刻失去现在拥有的一切。“现在我们工地上的农民工都要签订合同才能干活,反而是我们这些管理人员却签不上合同。农民工的工资拖欠了还有人管,我们呢?只能寄希望于老板的情分了。”谈起即将召开的 “两会”,张伟充满了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