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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吴宏林
1月18日,在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三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雁飞,分别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了5年来全区法院工作和检察院工作。在这两个报告中,大量的数字见证了宁夏的法治化进程。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五年受理各种案件27万件
5年来,全区各级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共受理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案件,减刑、假释案件和执行案件271601件,审(执)结264972件,受理的案件数量从2003年的51860件增长到2007年的68256件,年均增长5.28%,其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272件,审(执)结3020件。
■五年321名刑事被告人宣告无罪
5年来,全区各级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严打”工作长效机制,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2728件,审结22618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23647人。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涉枪犯罪、邪教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案件7042件,判处犯罪分子8449人。特别是依法审判了以叶福有、刘新革为首的两起涉黑大案、田海抢劫他人并杀害见义勇为英雄卢雪鹏案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重创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5年来,全区各级法院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偷税抗税、合同诈骗、走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案件268件,判处罪犯268人。
5年来,全区各级法院共受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897件,经复查决定立案964件,审结953件,改判368件。通过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321名刑事被告人宣告无罪。
■五年调解民事案件近5万件
5年来,全区各级法院依法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45504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51.94亿元。特别是对94件“银广夏”系列案的依法审理,有力维护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和股民的合法权益。
5年来,全区各级法院以定纷止争和案结事了为目标,共调解结案47755件,占整个民事案件总数的30.68%。5年中,共救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8107人次,缓、减、免交诉讼费2882.7万元。
■五年受理“民告官”案1450件
5年来,全区各级法院坚持支持与监督并举,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450件,审结1443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9件,决定赔偿37件,赔偿金额184.7万元。
5年来,全区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430件58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1人,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20万元。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年公诉1.7万件案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5年来,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20160件32555人,提起公诉17008件26577人。共办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移送的死刑上诉、抗诉案件68件73人,审查死刑二审案件裁定50件52人。深入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功办理了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刘新革、叶福有、方占峰等5起涉黑犯罪案件。
■五年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7亿元
5年来,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51件,其中大案307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73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7亿元,较上一个5年增长1.6倍。
5年中,我区各级检察机关先后查办了吴忠仪表集团、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西吉傻傻集团、大古铁路公司高管人员、石嘴山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腐败案件,以及王英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000余万元案、宁夏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工会主席李某某挪用公款1200余万元案等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
■五年立案侦查153件渎职侵权案
5年来,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153件,涉案206人,其中要案涉及11人,涉及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18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6.6万元。查处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熊斌渎职案、银川市公安局治安处原行动大队大队长赵永杰徇私枉法案等。
在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中,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7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16人。
■五年促使法院改判28件刑事案件
5年来,全区各级检察机关以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52件,最终法院改判28件。以纠正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经罚代刑等为重点,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93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8件。
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共依法向法院提出抗诉207件,经法院再审,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作调解处理67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