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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兵委员是党史研究室的一名研究员,今年左兵最为关注的还是宁夏革命历史遗迹的保护。据左兵介绍,我区民主革命时期的中共党史资源比较丰富,有一批革命遗址遗迹,真实记录了宁夏人民英勇奋斗的历史,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丰功伟绩,是我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宝贵遗产。
2004年,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经调研、考察后作出 《关于全面进行我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的建议方案》。2006年,自治区党委领导在《建议方案》上作出批示,自治区发改委认真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出台了《关于全面进行我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对我区30个革命遗址遗迹进行了分类,并具体落实了责任单位。各方面为此开展了许多工作,使我区革命遗址遗迹普查保护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现在存在的问题是:还有一些革命遗址遗迹急需维修;一些革命遗址遗迹对革命历史的内涵挖掘不够,发挥革命遗址遗迹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作用还不够;一些革命遗址遗迹还“无标志”,随着岁月的磨砺,可能逐渐湮灭;许多革命遗址遗迹未“命名挂牌”成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为此建议:由自治区党委督察室督查,请自治区发改委牵头,全面检查、落实各责任单位对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开发和利用的情况。由自治区发改委下文,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进行自查,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如实形成书面的报告,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最后,由发改委等有关单位进行检查。
分级分类命名挂牌。建议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有关单位、部门配合,全面摸排审批,将全区革命遗址遗迹分级分类下文予以命名并登报公布。积极申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受理审批自治区级“教育基地”;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或联合有关单位行文,要求各市、县(区)分别将属本地区的遗址遗迹命名为“市”、“县”级“教育基地”或“党史教育基地”;不够县级以上的,可命名为“党史教育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