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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日报评论员
金秋的宁夏,喜事连连。在自治区50大庆庆典活动即将来临之际,国家民政部研究出台了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宁夏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见》。这是国务院各部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的第一个配套文件,为宁夏实现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但也应当看到,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我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人民生活水平还不高,特别是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自然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繁,民生问题十分突出。越是这样的地区,民政工作越发显得重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责任更加重大。
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民政部门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宁夏民政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的需要;是不断改善民生,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需要;是巩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构建和谐宁夏的需要。民政部的意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为契机,既保持国家政策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又注重结合宁夏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特殊需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着力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投入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强化基础管理,对推进宁夏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民政部的意见,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积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扎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和城乡社区建设进程,改革完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事业,加强社会专项事务管理,使宁夏民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我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