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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心
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非常清晰的思路,这就是要着眼于基层民主。万丈高楼平地起,只有把民主政治发展建立在坚实的基层基础之上,才有发展的广阔前景。
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了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确立为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实践证明,党中央确定的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战略部署,的确是得民心、顺民意的英明之举。因为,村民直选的村干部素质好、威信高,使农村村委会班子更替进入了难得的良性循环轨道;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使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了有效的维护。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都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强化了村民的法制观念和对村干部的监督,促进了农村稳定,并有效地改变了村干部工作作风,强化了服务意识,更好地调动了广大村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促进了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制度创新。 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城市居民委员会是中国城市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在城市基层实现直接民主的重要形式。目前,以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正在全国展开。
近年来,城市社区居民直选蓬勃发展。通过直选成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和职业化的趋势。在民主决策方面,社区居民是民主决策的主体,通过社区居民会议、协商议事会、听证会等有效形式和渠道,对社区内公共事务进行民主决策。在民主管理方面,居委会依法办事,按照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规约规范工作,努力增强居民当家作主意识,实现“社区的事大家管”。在民主监督方面,实行居民委员会事务公开,凡是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全体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都及时向居民公开,并通过召开居民评议会,听取居民意见,接受居民监督。社区民主是我国民主发展的重要基础和环节,它为民主的发展提供了合格的主体、广阔的社会空间和日益成熟的社会直接参与机制。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职工代表大会,是保证职工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在我国,职工在企事业单位中享有的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来实现。这是与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相配套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对于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近年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内容上不断拓展、形式上不断创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建立健全。(执笔:宁夏党校 张 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