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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东梅 实习生 马 琰)地方税收收入增量按5亿元跨一个台阶计算,“九五”期间上一个台阶,宁夏地税用了五年时间;“十五”期间上一个台阶,仅用了两年;2007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全区地税系统增收11.8亿元,用一年时间上了两个台阶。
记者1月1日从自治区地税局获悉,“十五”期间,全区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由2000年的12.9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30亿元,增长1.4倍,年平均增收3.5亿元,年均增长18.8%。2006年,全区地税系统各项收入突破35亿元大关,税收首次突破30亿元大关。2007年,地税系统组织税收再创新高,截至12月31日,全区地税系统组织各项收入48.5亿元,同比增长32%,增收11.8亿元。税收总量与2003年全年收入总量相比,翻了一番多,增收量比“十五”期间年均增幅高出13.2个百分点,相当于2006年全年税收增收总量的两倍,是地税分设13年来税收增幅最高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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