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伴我行千里”动漫视频宣传活动
|
| 宁夏网 WWW.NXNET.CN 发布时间:
2008-04-18 17:27:20 |
|
|
|
【进入论坛】 |
【开通博客】 |
【订阅手机报】 |
|
| 本文内容版权归宁夏网所有,如需转载请认真遵守本页最下方版权声明。 |
|
沐着明媚的春光,踏着嫩绿的新柳,含着万物生水的节律,我们迎来了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4月17日上午,银川市兴庆北区地税局与宁夏天豹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在银川市长途汽车旅游站联合开展了“税收伴我行千里”动漫宣传启动仪式。我局从国家税务总局税宣栏目提供的第三届税法FIASH动漫大赛的获奖作品中选取了三个形式新颖,幽默、风趣的税法知识动漫片,其内容主要是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管理办法、偷税处罚及主动索要发票,维护自身权益三个方面,从贴近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长途客运车上车载播放设备的作用,在趣味性上做文章,在知识性上他、扣主题,给旅客一个税法宣传的全新感觉,让旅客在旅行途中了解税法知识。启动仪式上,兴庆北区地税局领导及宁夏天豹汽车有限公司的副经理分别讲话,各位嘉宾向天豹汽车运输公司的司机师傅赠送了“税收伴我行”VCD光盘,老年大学的腰鼓队队员专门到场,为启动仪式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随后,各位嘉宾走上客运车,观看了VCD光盘。开展此项活动,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推动我局税法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倡导依法治税和诚信纳税的社会风气, 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学税法、知税法、懂税法、守税法,形成良好的税收法治理念;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遵守税法的自觉性;促进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依法治税理念,从而为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魏爱红) |
| >>> <<< |
|
| 责任编辑:王小梅 |
| 来源:宁夏网 |
|
|
 |
相关新闻 |
|
|
 |
网民评论 |
|
★请注意:
1、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纠纷和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2、宁夏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您在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宁夏网有权在网站内引用和转载
3、如您对管理有意见和建议请在社区留言或致电宁夏网。电话:6031497-80811 |
|
|
版权声明:
★宁夏网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受相关法律和公约的保护,为宁夏日报报业集团或相关权利人所有。转载宁夏网新闻信息必须遵守有关法律和公约,并及时通知宁夏网以获取正式转载授权。未经宁夏网明确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宁夏网的任何内容或服务,否则以侵权论。宁夏网对侵权网站将提出警告,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报系(宁夏日报、新消息报、华兴时报、法治新报、现代生活报、新知讯报、小龙人学习报、《看天下》杂志、《理财世界》杂志)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宁夏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载、改动、抄袭或镜像。
★已授权转载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页面醒目位置规范注明来源。宁夏网标注来源为“宁夏网”的信息均为宁夏网原创作品,转载须在页面醒目位置标明“来源:宁夏网”;凡宁夏网标注来源为宁报集团系列报刊的作品,转载须在页面醒目位置标明“来源:宁夏网☆XXX报”(如“宁夏网☆宁夏日报”、“宁夏网☆新消息报”、“宁夏网☆华兴时报”、“宁夏网☆法治新报”、“宁夏网☆现代生活报”、“宁夏网☆新知讯报”、“宁夏网☆小龙人学习报”)。转载的新闻必须注明来源并完整保留作者信息,同时要做宁夏网的链接。
★宁夏网转载合作网站、其它媒体、博客论坛之网民评论选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宁夏网观点立场,宁夏网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信息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同宁夏网联系。
★商业授权发布或业务及信息内容合作,请同宁夏网联系。联系方式见宁夏网首页最底部。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