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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合影照片是在1986年的4月份,我上宁夏司法学校的时候照的,右边的是我。地点是现文萃路与怀远西路交叉路口,原新市区工人文化宫。
我们四个都是宁夏司法学校85级司法班的学生,当时上学我们享受每个月33块钱的伙食费补贴,相当于当时13级工人工资的三分之一,生活属于现在所谓的“白领”。学校当年只有司法、狱政两个专业,狱政班的同学和公安民警一样享受免费服装的待遇,让我们司法班的羡慕不已,借警察服装穿着照相成了非常荣幸的事情,这天,我们分别向同级狱政班的同学好不容易借了服装出来照相,走在路上的感觉都不一样——可以用爽呆了来形容,也可以说是耀武扬威了一把。
由于我的个子在学校最高,服装并不合身,帽子只能说是扣在头顶上,裤子系在跨部以下还遮不住鞋子,衣服也很短,即使这样,也觉得能穿着警服照相很荣幸。
我们是改革开放招生制度的受益人,享受生活费补贴,免学费,包分配,都有令人羡慕的工作。现在,母校升格为大专学院,但从母校毕业的人却没有了我们当时的待遇,从学校毕业后,都要靠自身的能力和学识自己打拼了。照片上的四为同学,一位在石嘴山民政局工作,一位已经成为银川市著名的律师,只有那位帽子戴歪了的同学现在成了真正的人民警察,而我则改行成了政府工作人员。
在我们毕业二十年聚会的时候,我写了一首诗:“二十载时光荏苒,再聚首思绪难安;春去秋来岁岁情,还想再活五百年。”人总有一死,但要死得其所。我的同班同学,同心的金峰,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最终牺牲在他热爱的工作岗位上,被授予“全国优秀基层调解员”,这是现在我们班42 人中唯一一个不在人世的同学,想起同学岁月,时间飞逝,日月如梭,我们能不感慨,能不努力工作,报答养育我们的党和人民吗?
(本文照片由宁夏网网友风韵在憩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