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管理岗位设8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技术工分5个等级,普通工不分等级●由工勤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的人员,退休(退职)待遇有新规
本报讯 (记者 李 燕)为在全区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我区已获国家人事部批准的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已全面启动。
该办法规定,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等特点,事业单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开展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为: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单位,管理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单位,保证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设备维护、后勤保障、技能服务等职责的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0%。
●区属管理岗位设置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一至七级)等级,正高级(一至四级),副高级(五至七级);中级分3个等级(八至十级);初级分3个等级(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分5个等级,依次分别对应事业单位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凡已聘任了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都要保证进入本等级的最低档。
●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工资。
关于工勤人员岗位变动后的退休问题,我区《关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中规定:
●由工勤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人员,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其中: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按用人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的合法、有效的聘用合同认定;未签订聘用合同的,按本人现所在岗位认定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已满10年且在所聘岗位退休的女工勤人员,50周岁至55周岁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用合同的,在合同解除的下月,按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