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 记者11日从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了解到,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2日公布。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60分。应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的书面通知为准。
应试人员可于11月22日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 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
公告指出,符合 《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中所规定地方的应试人员,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20分。根据公告,达到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2007年12月1日起20日内,向报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