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年拖欠踢出建筑市场●转包出问题总承包企业负责●停止向失信企业发商业贷款
法治新报讯(记者 李锦)6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等8个部门,将联合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顽疾”,对拖欠大户建筑企业,我区将重点监控,对造成恶劣影响或连续3年发生拖欠的,要依法限制企业参加投标或将其清理出建筑市场。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联合执法,首先明确的是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或者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 (不得超过1个自然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建筑业普遍存在的层层转包现象,8个部门作出严格规定,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直接负责。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为从源头上制约企业拖欠行为,人民银行对企业拖欠工资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管理。对失信建设施工企业,各商业银行将停止发放新的商业贷款,并降低其信用等级。此外,对于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发改委一律不予立项审批,建设部门不允许其投标或给其发放施工许可证。这一系列措施,都将严格杜绝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
对于连续两年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降低一个百分点,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