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潇翊
13人2万元工资遭拖欠
“我和12名工友得知就要拿到已经被拖欠一年半的工钱,都高兴坏了,这些日子的奔走总算没有白忙……”4月9日,来自陕西省长武县的农民工张师傅高兴地告诉记者。
2006年8月24日,张师傅和12名来自陕西省、吉林省及我区固原市等地的工友,进入宁夏合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德胜工业园区永胜东路电缆沟工程项目部工地,从事木工工作。项目经理为撒某,包工头为张某,木工组组长为徐某。工程于同年10月结束。
和其他工友一样,张师傅盘算着拿到工资后给妻子买条围巾,给儿子买辆玩具汽车……然而,当年10月20日,他们等来的却是一张白条:包工头张某和木工组组长徐某给13名工人开具了一张欠条,写明“合泰建筑公司德胜电缆沟工程项目部欠木工组8月24日至10月张师傅班组等13人人工工资2万元整。”证人是撒某。
当张师傅等人找到合泰公司讨要欠薪时,该公司称,2万元工资已被包工头和木工组组长领走了。这个消息让张师傅和工友们不知所措,只好找到银川市北京东路法律服务所请求援助,将合泰公司告上法庭。该法律服务所经过多方查找证据,终于证实撒某确系合泰公司员工。现在,张师傅和工友们正在等待着法院的最终判决。
无故欠薪拒不整改
今年3月18日上午,包工头刘某走进了银川市劳动监察支队办公室,将3000元罚款进账单递到监察员手中。至此,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终于结案。
2007年12月25日一大早,2名中年妇女来到银川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称她们打工后老板不给工钱。
经了解,2名妇女是从甘肃省天水市来到银川打工的,被刘某雇到其挂靠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兴庆区一工地上干粉刷活,从6月干到12月,除借支的生活费外,刘某拒绝向2人支付剩余的800多元工资。当她们拿着刘某打的欠条索要工资时,刘某不但不给钱,反而将欠条撕毁。她们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求助于劳动监察部门。
立案后,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然而,该建筑公司拒不配合,极力推脱责任。经过工作人员一番“攻心”,该公司终于派刘某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此事,但刘某只承认2名妇女打工的事实,不承认拖欠工资一事。由于2名妇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唯一的证据——欠条也不存在,案件调查一时陷入被动。
在调查陷入僵局的情况下,银川市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带着疑问再次查阅了刘某提供的考勤表、工资核算单等凭证,发现刘某向2名妇女支付的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还扣发工资,严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今年1月9日,经认真核算,银川市劳动监察支队下达 《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支付2名妇女的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3000余元。但该公司对整改指令置之不理。同年2月,银川市劳动监察支队依法替2名妇女讨回欠薪,并对该公司拒不整改的行为处以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