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锦)从12月6日开始,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建设厅将通过多条“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讨薪,确保建筑领域停工后5日内结算完,并发放农民工工资;12月30日前,停工工地不再滞留农民工,全区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98%以上。
据了解,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建设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开始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依法处理、处罚的同时将予以曝光,并记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属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由建设行政部门记入建设诚信信用档案,依法降低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并向社会公告,直至清理出建筑市场。
按照要求,各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按照《关于建立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便捷通道”的通知》的要求,对农民工因拖欠工资问题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要优先受理、快速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争议,要采取简易程序处理。对于申请劳动仲裁的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免收案件受理费;农民工败诉的,酌情减免仲裁费;有条件的地方,要免除农民工的劳动仲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