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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商报》消息梅艳芳的遗产官司庭审了14天,梅妈在上周开始传召脑科医生胡维健及新加坡病理学法医黎翔辉做证人,欲证明梅艳芳签遗嘱时精神状况不佳。
胡医生指签遗嘱当日早上,根据资料,主诊医生开了安定给阿梅服用,这药会使病人疲倦及昏昏欲睡,药力可达24小时。虽然阿梅签遗嘱时已过10小时,不过药力仍然有效,可能会影响阿梅的判断力。胡医生又指阿梅在2003年11月入院后,曾经出现胃出血,血液流入肠内,令肠内的细菌及氨气滋生,若氨气扩散至脑部,就会影响脑部运作。他又根据当时的数据指出,阿梅在签遗嘱第二天(2003年12月4日),已经出现口齿不清的情形,也可证明她已出现肝性脑病症状,不过他当日不在场,不能断定阿梅精神是否集中。如果他当日在场,他会先确定阿梅的脑部没受影响,其理解力和认知力没问题后,才会让她签署文件。胡医生又指当日医生替她进行的测试过于简单,而黎医生的供词也跟胡医生的雷同。
据了解,梅妈会在下周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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