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统治机构实行的立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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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网 WWW.NXNET.CN 2007-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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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景宗元昊建国后,在他的周围建立起一个统治机构。由于夏国境内存在着汉族和其他各民族,元昊一面采择宋制建立官职,一面又设党项官,两个系统并列。同时也有了司法官,并逐渐出现了法律。
汉制官职——夏国仿宋制,设中书省和枢密院,分掌文武两班。最高长官是中书令和枢密使。设御史台,由御史大夫司监察。中书、枢密以下有三司、翊卫司(翊音奕yi)、官汁司、受纳司、农田司、群牧司、磨勘司、飞龙苑、文恩院等机构。一○三七年,增至十六司,管理政务,官员由著、汉分别担任。野利仁荣、嵬名守全、张涉、张绛、杨廓、徐敏、张文显等分任中书、枢密、侍中等官。一○三九年,又仿宋制,设尚书令,总管十六司事。
党项官职——专授党项人的官职,有宁令、漠宁令、丁卢、丁弩、素赍(音肌ji)、祖儒、吕则、枢铭等。野利仁荣任谟宁令(天大王),在党项官员中,处在极高的地位。
司法——《辽史?西夏外纪》记载,夏有专司曲直的“和断官”。元昊建国前即注意法律,案上常置法律书。后来,还陆续出现了官修的审刑、治狱的专书,夏国的法律和监狱也作为国家的组成部分建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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