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李东梅 实习生 丁辉)记者昨天从自治区大庆办获悉,为保证自治区50周年大庆组织机构名称、徽标、吉祥物的正确合法使用,自治区近日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对徽标、吉祥物的使用范围、使用办法和使用时效等做出明确规定。
自治区50周年大庆徽标“腾飞宁夏”和吉祥物“喜洋洋”是大庆办公开征集评选、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的专用标志,是大庆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之一。规定要求,除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办举办的各项庆祝活动使用徽标、吉祥物等标志外,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出于商业目的使用大庆标志必须向自治区大庆办申请批准,并缴纳特许权费或相当物品。 (下转第二版)
(紧接第一版)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大庆标志,特许权费率原则上在特许商品生产总量的5%-10%的区间确定,自治区大庆办收取的特许权费,上缴自治区财政,用于大庆有关费用支出。
自治区50周年大庆筹委会决定在大庆期间开展指定产品认定工作,选择质量高、市场占有率高、社会信誉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按照企业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认定区内企业。凡被核准认定的大庆指定产品,应向自治区50周年大庆筹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缴纳20万元以上的赞助费,上不封顶。大庆标志特许使用期限为1年,截至2009年12月31日自行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