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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决定
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明年1月16日召开
本报讯 (记者 白景辉)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1月7日至9日举行。会议决定,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16日在银川召开。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国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昌裔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0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计超收收入安排情况的报告、关于农垦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区自然保护区调研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马昌裔在讲话中说,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全面回顾和总结自治区九届人大以来五年的工作,对今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描绘出新的蓝图,并将选举产生新一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新一届自治区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领导人员。开好这次大会,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努力实现我区跨越式发展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善始善终地做好本届任期的各项工作,为推进我区民主法制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履行好职责。要抓紧做好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