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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武立真 实习生 赵 磊
2008年的第12天,73岁的吴月荣终于拿到35398.33元的抚恤金。
提起这件事,吴月荣又辛酸又欣慰。辛酸的是这3万多元来之不易,欣慰的是法院终于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清贫多舛的再婚夫妻
1980年,寡居、没文化、无工作的吴月荣经人介绍与丧妻的鲁春林登记结婚,当时在宁夏建筑工程一公司工作的鲁春林工资仅为138.7元。婚后虽然日子过得紧巴,但两人相敬如宾,倒也安逸快乐。
这样的好日子过了6年,鲁春林不幸发生意外。工作中他不慎从三楼摔下,虽经医治腰椎间盘还是落下了病根,动不动腰痛得不能伸也不能弯。不得已,1988年鲁春林办了病退。此后他的身体每况愈下,又患上糖尿病,以及由糖尿病引发的一系列病症,逐渐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尤其是2006年以后,病重得卧床不起。
20余年岁月流逝,吴月荣也渐渐老迈,体弱多病,但她始终不离不弃伺候老伴。她每天细心照顾生病的老伴,还要抽空在银川各大药房不停地奔波。怕长期卧床留下褥疮,吴月荣每天坚持为老伴擦身,每次搬动老伴沉重的身体,吴月荣都要流一身汗。鲁春林的病情越来越重,昂贵的医药费压得老两口喘不过气来。无奈之中,老两口商量把自己住了多年位于兴庆区中心地带的4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他们自己则在郊区租了个便宜的房子住,用房租的差价补充医药费。对于老伴的辛苦,鲁春林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为了感谢老伴多年的照顾,以及害怕发生遗产纠纷,2005年他写下遗嘱并公证:46平方米的房屋留给无依无靠的吴月荣。同时请人帮忙在植物园为老两口定下墓地。
淡漠的亲情
鲁春林与前妻生有两个女儿,均已成家立业,生活殷实美满。鲁春林再婚之后,两个女儿就很少来探望父亲。从父亲因工摔伤到搬离原来的居住地,两个女儿没有到医院伺候父亲,也没有为父亲雇用保姆。但就在鲁春林卧床不起的时候,她们开始频繁来到这个充满药味的家。虽然每次呆的时间不长,但对于女儿的看望鲁春林还是很高兴。2007年3月,两个女儿来到家中向继母吴月荣提出,要给父亲买墓地需要父亲的户口簿。吴月荣告诉她们,墓地已经定下来了,不需要再买。但是,姐妹俩继续缠要户口簿,不识字的吴月荣只好把户口簿给了姐妹俩。
2007年7月10日,鲁春林病逝。没几天,鲁的女儿鲁某某就很快注销了父亲的户口,并与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银川市社保局填报了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支付审批表。在此表中,她用自己的身份证和手机号申请领取抚恤金。在吴月荣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鲁某某通过注销户口的证明把这3万多元的抚恤金直接转入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的账下,不知何故,办事处把抚恤金写成了丧葬费。而鲁春林所在单位发放的5309.76元的丧葬费也不知去向。
街道办事处是“无辜受害者”吗?
吴月荣多次去办事处催要抚恤金及丧葬费无果。2007年10月,没有生活来源的吴月荣一纸诉状把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告上了法庭,理由是非法扣押抚恤金。吴月荣的代理律师韩承业垫资为老人打官司。据韩律师介绍,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定,有权利取得抚恤金的人,应是依靠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亲属:一是完全丧失劳动的;二是工亡职工配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吴月英是鲁春林合法的供养亲属,文化街街道办事处扣押抚恤金属于侵权行为。
2007年11月30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依法判处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三日内支付吴月荣抚恤金35398.33元。
文化街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认为,在此案中街道办事处是“最无辜的受害者”,吴月英是“诬告”。他告诉记者,抚恤金以及低保等已经由社保局下放给街道办事处来办理。街道办事处看到吴月英与鲁某某母女关系不能调和,所以抚恤金迟迟没有发放到手。对于为什么没有丧葬费的问题,他说鲁春林是火葬,没有丧葬费之说,而街道办事处把抚恤金写成丧葬费的事情,他认为是纯属编造,没有的事。记者在吴月英提供的起诉状中看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显示:丧葬费为35398.33元,且盖有文化街街道办事处的公章。
虽然73岁的吴月英终于拿到了抚恤金,3万余元的民事案也说不上大案要案,可是它带给我们许多反思。街道办事处、生活富足的子女与贫困的老妪之间,在金钱面前,在伦理面前,在法律面前,都要手拍良心办事,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和谐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