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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樊 玲 叶彦茹
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将不再提供免费的塑料购物袋,消费者只能自带购物袋,或购买塑料袋。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后各部委、各地政府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我们生活中使用的塑料袋主要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制造过程中要消耗大量能源。包括塑料袋在内的塑料制品,由于其原料在自然环境中难以降解,可以存在上百年,甚至上千年,日积月累就会给自然生态造成破坏;混在土壤中,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被家畜、家禽、野生动物误食,会导致死亡。而超薄塑料袋很多都是由个体作坊生产的,而且多数是废品收购站回收的废旧塑料袋重新加工而成的,严重危及百姓健康。
针对 《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超市、商场、市民、专家的意见。
商场负责人:支持国家规定
银川新华百货老大楼有限公司商场的负责人殷经理表示,国家出台的这一规定是利国、利民,尤其是对环境的保护非常有利,他们非常支持。由于国家规定超市、商场不得向顾客免费提供塑料袋从6月1日才开始实行,还有4个多月的时间,因此这段时间政府和媒体应该做好宣传工作,如利用星期六和星期天的时间,进社区进行宣传,让银川的每一个市民都了解塑料袋造成的白色污染,让市民能够提高这方面的意识,如果宣传到位了,该规定执行起来会很容易。
殷经理告诉记者,由于塑料袋的污染很严重,他们商场一直在限制使用塑料袋。商场规定收银员要把顾客买的东西整理分类,尽量减少使用塑料袋,同时他们商场还把以前的大塑料袋制成小的塑料袋,都是为了尽可能地减少使用塑料袋。有时,有顾客还想再要个塑料袋,收银员如果不给的话,顾客就会和收银员争执,“说什么一个塑料袋都不给,我买一个总可以了吧,”这时收银员就会耐心地给顾客讲解,不给的原因是要减少使用塑料袋,减少污染,时间长了,很多顾客都理解了。
同时殷经理表示,保护环境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他们商场可以协助环保部门先行推广此规定。
市民:将积极响应
正在早市上买菜的李大妈告诉记者,以前没有塑料袋的时候,他们都是拿着篮子上街买菜,如果商场不提供免费的塑料袋,他们还可以拿篮子买东西,没觉得又什么不方便。
王先生指着手里的塑料袋说:“我家存了很多这样的塑料袋,我都不知道怎样处理它们,扔了肯定是会污染环境的,不扔放在家里也没地方放,买菜时我尽量将菜都放在一个塑料袋里,减少用塑料袋的次数。我非常期待有偿购物袋的出现,这样银川每年春季刮风的时候,就不会有满天飞舞的塑料袋了,我们的街道也会更干净的。”
在湖滨街一超市买东西的丁女士则表示,虽然该规定有利于环保,但也给她购物带来了不方便。使用有偿塑料袋感觉可能会很贵,自己带购物袋又很不方便。
高先生则表示,如果有偿塑料袋不是很贵,在0.5元——1元之间是他能接受的,那么他就会使用有偿塑料袋,如果有偿塑料袋太贵,那么在购物时他会自己准备购物袋。
专家认为:需要从每个人做起
我区知名学者认为,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就是在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维护子孙后代的生存空间。无论社会如何进步都要做到这两点,因此消除“白色垃圾”刻不容缓。该通知是一个积极的措施,也是国家提出“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做法。要真正保护好环境应当从以下三点做起:首先,政府应当加大执法力度,要从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袋的源头抓起,减少不符合规定的塑料袋流入市场;其次,媒体应当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大力营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最后,公众应当自觉使用环保购物袋,毕竟环境保护要依靠大家,要想生活在美好的环境中,需要从每个人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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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薄塑料袋将禁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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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购物袋须明码标价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是使用塑料购物袋最集中的场所,而且目前大多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自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