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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海英)昨天,宁夏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正式出台。自今年第四季度至2009年底,我区将全面开展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四大类污染源的普查。届时我区11个重污染行业、16个重点行业和400余家重点污染企业将接受普查。
为确保我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如期完成,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
此次普查的对象为我区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单位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其中重点普查的污染源包括: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11个重污染行业;饮食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等16个重点行业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占全区总量85%以上的400余家企业单位,同时还将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列入普查范围。
目前,我区正在积极落实完善环境统计、监测设备,对占全区污染物排放量65%以上的重点污染源开展监测,培训普查工作人员,力争做到全部普查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有关部门要求各污染源单位积极建立、整理排污台账和原始记录,准备接受普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