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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缘于一场车祸
一年前,湖南省岳阳市发生了一起3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这一事故引发的官司在一审过后,竟然先后出现两份不同结果的判决书。
审理案件的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希望通过判决结果的调整,能够安抚遇难者家属,维护社会稳定。而判决结果的随意修改所带来的,却是对法律权威性和公正性的思考。
更令人担忧的是,第三份判决书也已酝酿了好几个月……
2006年5月2日16时5分,岳阳市岳阳县西塘信用社职员李晓洪驾驶一辆尼桑颐达轿车穿过岳阳市岳阳大道中南大市场十字路口。
李晓洪的车由北往南行驶,他清楚地记得,交通信号灯为绿灯。正当李晓洪的车就要穿过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三菱吉普车突然冲了过来,与李晓洪的车右前角相撞后连翻了几个滚,滚出了几十米。
李晓洪吓得目瞪口呆,头脑一片空白,许久才回过神来。万幸的是,虽然尼桑车头部严重受损,李晓洪本人并未受伤。
然而,李晓洪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虽然奇迹般地毫发未伤,与他相撞的三菱车内,却有3人不幸遇难。车祸时,三菱车里有6人,驾驶员是巴陵石化公司设计院职工谢后珍。
三菱车原是当地云溪公安局的警车,拆除警用设备和标志后卖给了谢后珍的同事卢训华。卢训华买车后私自给该车安装了假冒的警用牌照、器具,并喷涂了警车图案。谢后珍当时驾驶的就是这辆从卢训华处借来的假警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