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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娟)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和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健全完善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监督机制,日前,我区出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对实名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的,由人口计生部门给予举报人一定数额的奖金。这是10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计生委了解到的。
《办法》规定,举报人向我区人口计生部门举报时,必须要登记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受理机构向举报人反馈信息,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受理举报的机构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对举报人歧视、刁难和压制,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凡是涉及以下10个问题的均可举报: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违反生育政策怀孕或生育的;瞒报、虚报当地出生人口及性别,骗取荣誉和政绩的;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进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非法摘取宫内节育器的;遗弃女婴的,非法收养、送养小孩的;在申报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中弄虚作假的;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以权谋私的;为育龄人员提供假证明、实施假手术、办理假手续的(包括给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不符合生育政策的人办理生育证明、给未落实节育措施的人开具落实节育措施证明);违反婚姻登记法规,给未取得结婚证书的人举行宗教仪式的教职人员;乱收费、乱罚款,违反免费服务规定,与民争利的;不依法行政,违反国家人口计生委规定的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的。
《办法》提出,实名举报的情况如经查证属实,由受理举报的人口计生部门兑现奖金。奖金额度按照案件查实后,实征社会抚养费的5%支付;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件,视情况给予200元至600元奖励。同类案件以首次举报为主,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或信函查询举报核实情况。经告知举报情况属实的,举报人要在案件落实处理3个月内凭有效证件,到受理举报的人口计生部门领取奖金,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有奖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 0951-5030441;政策法规处 0951-505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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