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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持《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优先购买车票、飞机票,优先上车、登机;
(二)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挂号、就诊、取药、住院,并免收普通挂号费、专家挂号费;
(三)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
(四)半价使用体育馆(场)、游泳馆等体育设施;
(五)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
(六)进入旅游景区门票免费;
(七)免费进入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
对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月不低于100元的长寿保健费,卫生部门应当每年组织为其免费常规体检;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经济发展,为老年人发放敬老优待补贴;
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
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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