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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日报讯 (记者 陈 华)昨天,是我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自治区文化厅在“文化遗产日暨长城保护日”活动中,公布了首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向25位传承人颁发证书、发放传承资助金。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区有不可移动文物3200余处,馆藏可移动文物6.2万多件,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各个领域,具有突出的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全区已初步建立了自治区级博物馆为龙头的博物馆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展开,8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马生林、马兰花两位民间艺人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自治区政府还公布了首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这次公布的首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包括北武当寺庙音乐、回族民间器乐、回族山花儿、回族踏脚、何家棍、民间绘画、剪纸、刺绣、隆德杨家泥塑、草编、回族汤瓶八诊、张氏回医正骨等项目的25位代表性民间艺人。其中,杨家泥塑第四代传人、第五代传人,张氏回医正骨第三代传人、第四代传人同时入选。自治区文化厅向25位传承人发放了传承资金,国家级传承人3000元,自治区级2000元。据介绍,自治区有关部门将对文化传承人进行动态管理,以资金支持,鼓励他们为宁夏民间文化培养薪火传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