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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时报讯(记者 赵婵莉)老百姓到医院看病可以点名就医,可你听说过群众到检察机关申诉、投诉或举报也可以点名挑选接待的检察官吗?5月13日,记者获悉,贺兰县检察院结合《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又补充制定了 《贺兰县检察院群众来访点名接待制度》,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及实际情况,点名选择包括检察长在内的任何一名检察官接待。
今年4月中旬,习岗镇一村民举报该县某村级干部涉嫌贪污,被点名的检察官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将事实记录,当天就将此转到检察院反贪局进行初查,目前仍在调查取证阶段。该制度试行一个月以来受到群众普遍欢迎,特别是在解决重复访当中显现出突出效果。一个月中,贺兰县检察院共接待重复访9次,其中点名要求检察长接待1人次,群众非常满意,无越级访和群体性上访发生。
群众来访点名接待制是由来访群众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接待人员的一种控申接待方式,接待来访群众的检察干警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纪检组长、检察员、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主诉主办检察官,同时采取随到随点、即时接待为主、预约点名接待为辅的办法。目前,贺兰县检察院将各检察长、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接待干警的照片、简历、专长等相关情况及接待程序进行公示,来访人员根据反映的问题,从检察干警监督岗公示栏中自愿选择接待人员。
贺兰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王江涛说,来访群众“点名”后,可以向控申科提出申请,由控申科通知接待,安排接访。改变以往单向、被动、封闭式的接待方式,向双向、互动、开放式的接待方式转变,拉近了接待人员与来访者之间的距离,消除举报人的思想顾虑,不仅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而且使干群关系进一步加强,优化了干警的执法作风,增强了干警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责任感。同时,“点名接待”也意味着被“点名”的检察官及检察员要全程负责处理好所接待的来访者提出的事项,杜绝了推诿塞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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