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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局获悉,我区宁夏发电集团建设的太阳能光伏并网试验电站项目和华电宁夏灵武电厂2×600MW项目双双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预计这两个项目的投产使用对我区实现节能减排、缓解电力紧张局面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据悉,宁夏发电集团建设的太阳能光伏并网试验电站项目是利用集团自己生产的太阳能极多晶硅材料,生产制造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并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试验站。项目建设规模为330kWp,总投资1584.57万元,是我区第一座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投产后,全年发电量约70万千瓦,与同等发电量火电厂相比,每年减排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约671吨,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分别为4.3吨、1.09吨、49.6吨。华电宁夏灵武电厂2×600MW项目是西北地区单机容量最大的同类机组,同步建设的除尘、脱硫和废水处理设施,也是我区第一个实现电厂脱硫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符合环保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的大型发电机组。与传统机组相比,每年可节约70%的用水量,节水近1000万吨,同时此项目还采用国际上先进的等离子点火技术,实现无油点火,较传统点火方式节约燃油10000多吨,是典型的节水、节能、环保型机组,符合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环保政策。国家环保总局验收组高度肯定了该项目的环保工程及措施,并建议申请国家环境友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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