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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婷婷)因银行卡被偷,密码被小偷骗取,卡上2900元钱被取走。失主本指望通过银行的监控录像找到盗贼,不料银行当天没有将柜员机正前方的监控录像打开,这一线希望化为泡影。
据周先生反映,他和妻子在银川市前进街开有一家服装店,12月12日下午,妻子发现放在店内的钱包被盗,里面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全部丢失。随后,妻子将丢失证件进行补办,唯独忘了一张银行卡。4天后,周先生取钱时发现,存折上的2996元钱只剩96元。钱被谁取走了?周先生立即到开户银行查阅取款记录,发现13日下午有人在银川市利民街该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分3次支取了这笔钱。
其妻回忆,12日,有两个老顾客到自己的店内试过衣服,而试衣间和卧室是连在一起的,被盗的钱包就放在卧室。当天下午,两人以算命为由获悉了夫妻双方的出生日期,而这正是银行卡的密码。夫妻俩认为此事很可能是这两人所为,那么,只需调出当天银行监控录像就能真相大白。周先生报案时讲述了自己的猜测,谁知民警调查时,获知银行当天自动柜员机正前方的监控录像没有打开,无法提供取款者的正面图像。虽然根据柜员机上方的环境监控可以看出,取钱人正是夫妻俩猜测的两位老顾客,但因这段录像只能看到其模糊的背影,警方不能确认两人就是周先生所说的熟人。既然不能确认盗贼,丢失的2900元钱就无法追回,为此,周先生认为这笔损失应由银行负责赔偿。
银川市前进街派出所当天办案民警张警官证实了周先生所言。他说,如果监控录像上能看到犯罪嫌疑人的正面面孔,将对破案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若是熟人作案,被盗资金很有可能被追回。
针对周先生的赔付要求,该银行总行电子银行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周先生卡内存款被取走和银行没有任何关系,银行有权力不开监控录像。2004年前任何部门没有规定银行必须安装监控系统,2004年后出台的《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中,也没有对银行设备安装监控录像作任何要求,所以该行是否开监控录像都属银行内部的管理范围,银行正前方的监控录像是为了防止柜员机被盗、抢、砸而专门设置的。况且银行方也提供了当天的环境监控录像,所以自己不负任何责任。
银川市浩晟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说,目前确实没有相关规定要求银行必须开监控设备,此事银行可以不负责任,储户本人只好为自己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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