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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锦)明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工作将在银川市全面展开。12月20日,记者获悉,《银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普通门诊账户管理办法(试行)》已正式出台,这标志着,银川市将为参保家庭及成员设立普通门诊账户。
据了解,《银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普通门诊账户管理办法(试行)》是银川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配套政策之一。试行办法规定:居民参保缴费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按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每人每年20元、成年人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建立家庭账户,用于参保居民家庭成员门诊医疗。普通门诊补助资金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应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医疗费可用IC卡门诊账户资金支付。门诊账户资金用完时,普通门诊费用由参保居民用现金支付。门诊账户资金及利息归参保居民所有,利息计入参保居民门诊账户中。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卡若丢失、损坏,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挂失,办理补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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