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1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将从2007年12月20日起取消部分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此举意在抑制过快增长的粮食出口,稳定粮食价格。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宣布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84种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
根据财政部通知,此次调整具体执行时间,将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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