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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昱)日前,银川市民王大爷向本报反映:他住在位于银川市金凤区通达南街旁的铁欣小区1号楼,南边有一个煤场,该煤场经常在凌晨卸载煤炭,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休息。
12月12日,记者来到该小区,整个小区仅有2幢楼,楼房北边空旷的场地上有一排破破烂烂的简易房,房前的煤场用纱网围着。
据小区居民介绍,居民小区内开煤场污染小区环境,运煤货车经常于凌晨开进小区卸煤,产生的噪音使人不得安宁。遇到刮风天气,煤渣随风乱飞,居民连门窗都不敢开。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居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此情况,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据开煤场的马某讲,门前存放的煤炭约有7吨,他购来再转售给附近住户和餐馆。马某告诉记者,2001年,他曾在银川苏宁房产公司开发铁欣小区的工地上打过工,但房产公司倪经理长期拖欠他的工钱。他和两个工友就一直住在以前搭建的临时工棚内要债,为养家糊口才在小区里卖煤。
当天,记者找到倪经理。他表示,铁欣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他所有,因公司没有资金,盖了2幢楼后剩余地皮空置。他承认欠马某等人的工钱,并表示无力清偿。
12月13日,记者向银川市环保局和银川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二大队反映了此事,两部门均表示将于近日到现场调查后再作处理。
律师说法
嘉禾律师事务所宋承远律师:该煤场开在居民区内,存在噪音、煤尘污染的问题,居民可向环保部门投诉。此外,政府批地是用于小区建设的,如果允许倪经理继续开工建设,该简易房目前还无法拆除。但是,工棚不是用于经营的,如果马某在小区内无照经营煤场,则属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应依法取缔。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2年未动工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由于上述事件情况较复杂,政府能否按规定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还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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