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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梁 洁)12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目前,我区共有43.9万困难群众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0.9万人,今年共领取保障金2.3亿多元。
今年,我区先后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副食品临时补贴、临时生活补贴、液化气补贴等,累计支出保障金2.3亿多元;自2002年我区在银川市金凤区和彭阳县开展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在全区24个县(区)全面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保障人数达23万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6.4%,每人月保障标准35元。
今年,我区出台了《宁夏农村特困户和特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建立农村特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除对农村特困户、特重大疾病者实施救助外,使符合政策的农村特困群众均不同程度接受医疗救助。建立健全救灾工作体系,5年间,累计投入救灾资金3.42亿元,接收发放捐赠款1.18亿元,救济灾民610万人次。全面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成自治区和5个地级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目前,“送温暖献爱心一日捐”活动正在开展中,待活动结束,所募善款将全部用于救助城乡特困群众、残疾人、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体,以及敬老院建设和“爱心超市”物品储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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