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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名为陕西中机国际东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售房单位,在没有办理预售手续的情况下就在银川卖房,接到银川市房管部门下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仍不收手。
报料人王先生反映,前段时间他听说有一家“东信置业”公司在石油城的一家银行里预售商品房,价格很便宜。便于12月11日与家人一同去看,到了银行,只见“东信置业”在明显处公布了该公司的名称、账号及购房者所需带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购房者向公布的账号打入8.5万元,就可享受抓楼号的权利,但不签任何合同,一位自称是“东信置业”工作人员的女同志介绍,预售商品房共有4幢。王先生问清待建小区的位置后跑去一看,工地上只有两个铁架,根本没有动工。王先生怀疑其售房行为的合法性,便向银川市房管局和媒体反映情况。
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赶到石油城一家银行时,看到有人正在那里存钱登房。该银行的公示栏里张贴着银川市房地产执法支队于12月12日、13日连续两天向陕西中机国际东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书》提到:“该单位于12月开始,在未经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燕鸽湖基地进行预售商品房、收取购房人定金的行为,违反了《银川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之规定。”要求“东信置业”于15日前,到该支队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该支队将依法对“东信置业”进行处罚。
记者看到,一位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中年男子坐在一边对存款人员进行登记,一边向身边人员解答问题,登记本上已经有40多人的名字及身份证号了。此人介绍,在此登记的商品房,均价1800元/平方米左右,各楼层价格不等。经了解,这段时间,“东信置业”卖房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原本要打入该公司账户的钱,现在只需打入买房人自己在该银行设立的账户就可以登记了。
根据1997年发布实施的《银川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建设投资总额的25%以上(不含地价)或完成基础工程,并已经确定竣工交付日期。
因找不到“东信置业”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记者无法与该公司联系,银川市房地产执法支队的两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可能也是此原因才张贴在银行公示栏里。记者随后向银川市房地产执法支队、银川市房管局政策法治科咨询有关情况,对方均以案件正在查处、不便透露详情婉拒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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