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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马哲
11月30日,国家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七部门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12月4日,记者从银川市房改办了解到,从今年10月1日起,银川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就已经停止申购,这意味着原有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已经废止,银川市新的管理办法有望明年出台。针对国家新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银川市经济适用住房会有何影响等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银川市房改办。
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扩大
据银川市房改办相关负责人虎部长介绍,我国新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提出,单位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另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据了解,在新办法出台前,银川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只包括政府规划建设的,提供给符合条件人群居住的房屋。该办法出台后,经济适用住房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中等收入人群被排除在外
据虎部长介绍,我国新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而银川市在2003年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供应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因此,在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后,受益人群发生了变化,这将导致很多细则需要修改,比如对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划定、具有本市户口年限方面的划定等。而为满足中等收入人群的购房需求,国家仍通过控制房价等相关办法来解决。
申购条件将变化
据虎部长介绍,目前银川市已建设的和正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之前国家的相关政策都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但按照新的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银川将来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时,建筑面积肯定会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虎部长还透露,之前,银川市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中规定,人均住房面积在21平方米以下就可以申购。因为在制定这项政策时,银川市人均住宅面积为26平方米左右,所以将中低收入人群人均住宅面积划定在21平方米。而现在,新出台的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只面对低收入人群,因此,银川市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肯定将会发生变化。
申购制度尚待调研
新出台的办法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市、县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实际上,在今年10月1日停止申购前,银川市对经济适用住房已经按照申请、审核、公示的程序进行申购,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市民才能拿到申购资格证,然后凭资格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据虎部长介绍,银川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还有待进一步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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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银川市城调队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银川市家庭总收入在1.4377万元以下的家庭为低收入家庭,人均住宅面积为21.95平方米,2007年前9个月,银川市家庭总收入在1.222万元以下的家庭为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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