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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靖)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全区20.8万名城市低保对象的液化气临时补贴已发放到个人手中。据悉,这是自治区民政厅今年实施的第四项“惠民政策”。前三次分别为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发放副食品临时补贴和临时价格补贴。
据悉,针对低收入人群,今年以来民政厅先后实施的 “惠民政策”有:4月1日,提高我区城市低保标准,5市均上涨10元;8月,向城市低保对象发放8月—12月共计1700万元的副食品临时补贴;10月,发放11月和12月共计650万元的临时价格补贴;11月,发放液化气临时补贴。今年1—10月我区累计支出保障金20996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区积极推行“分类施保”,对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高龄老人、危重病人、遗属、在校学生、优扶对象等,实行全额或在当地保障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保障。截至10月底,全区累计对17327人实行了全额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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