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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瑞红 韩胜利 唐鑫)昨日凌晨2时20分许,京藏高速公路银川至永宁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尼桑轿车与一辆油罐车相撞,造成尼桑车内6人中有5人死亡。
记者凌晨5时赶到事故现场,在京藏高速公路1198公里+50米处,交警、路政、殡仪等部门的10多辆车停在被封闭路段内,高速公路交警正紧急勘查现场。事故现场,车号为陕K·16630的油罐车头向东北方向横在路上,被掀顶的宁A·62203尼桑轿车“停”在油罐车左侧尾部,车顶抛在事故现场以北20米处。据交警调查,油罐车司机李某于3月1日晚7时18分从盐池县上了青银高速公路,准备到银川市。本该上银川环城高速公路的李某因没看清标牌开过了站,竟在高速路上开车掉头。他将软隔离链卷起,准备将庞大的油罐车从中间开过去。没想到,油罐车的倒车挡出现故障,他正在修车过程中,尼桑车开过来撞在油罐车尾部。
交警接到李某报警后赶到现场,随后赶到的急救车先将唯一的幸存者送往宁医附院,急救人员发现,车内其余5人已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证实,尼桑车超员,车内6人均是二三十岁的男子,其中4位是红寺堡人(包括幸存者),另两位是东北人。昨天清晨6时许,记者赶到宁医附院,值班大夫介绍说,幸存者贾某暂无生命危险。另据了解,尼桑车是银川市金银通商贸租赁公司的车辆,该车是2月14日被一银川人办手续租走的,车祸中该人不在车上。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均属严令禁止行为。银川市言诚律师事务所史继明律师介绍,私自打开、穿越中央分隔带的行为属严重违法行为,油罐车司机李某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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