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弘扬抗震救灾精神,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同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自治区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为了深入准确地了解拟表彰对象的情况,广泛听取全区党员群众的意见,现公示如下:
一、拟表彰的自治区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
银川市公安局援川特警队临时党委
宁夏电力公司赴川抗震救援队临时党支部
银川市消防支队特勤一中队党支部
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
彭阳县王洼镇党委
隆德县观庄乡红堡村党支部
二、拟表彰的自治区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共8名)
苏发启 宁夏消防总队吴忠市消防支队二级士官
田丰年 银川市卫生局党工委书记、局长
郭昊东 彭阳县草庙乡周庄村党员、北京德兴泰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临时党支部书记
张志强 宁夏消防总队银川市消防支队特勤一中队中队长
刘永福 石嘴山供电局副局长
刁瑞生 银川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艾志杰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办公室主任、主任记者
徐卫国 宁夏精神卫生中心团总支书记、三病区科主任、心理治疗师
公示时间为2008年6月15日至20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党组织或个人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0951)2079327、12380。来信请寄:750021,宁夏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一处。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一处。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尽可能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取消其表彰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