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办许可和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标志,不准在新闻媒体发布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 “指定产品”、“特许使用产品”广告。日前刊登的香山集团“塞上江南”50大庆指定用酒广告和《宁夏三家企业率先获50大庆标志使用权》的消息均不属实。
自治区成立50周年筹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