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实行法定退休年龄男女不同的政策:男职工60岁,女职员55岁,女工人50岁。这一规定从1958年起实行,一直沿用至今,没有改变。
据悉,1990年和1992年国家人事部、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县(处)级女干部退(离)休年龄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对能坚持工作的高级职称女技术人员和处级及以上女干部,本人自愿的,其退(离)休年龄可到60周岁。但实际上,这个政策并未得到落实,甚至连55岁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都不能保证执行。有些单位、部门以机构改革、压缩编制、干部年轻化为由,让一批批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和处级女干部提前离岗退休。实际上,有的女干部52岁就已离开工作岗位。
在我区,公务员有3.5万人,享受60周岁(副省级男女干部都已经延续至60周岁以上)以上退休政策待遇的副厅级以上女领导干部仅有百余名;全区事业单位从业人员17.5万人,女专家(正高级职称)311人,却不能与女高管干部享受同等待遇。
上述这种未成文但早已成“规矩”的现象,反映出在重视、使用、保护人才和退休问题上,对女性高级职称技术人员的歧视。而且,这种做法违背了中组部和人事部文件的精神,更违背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精神,对女性人才资源也是极大浪费。
在技术人员人才较为集中的高校、科研、医疗、新闻出版等事业单位里,像50岁至60岁这样的年龄层正是出成果的时候,但每年都会有一大批正值创造精神财富的教授退休,岂不是对人才极大的浪费?如今,物质生活好,健康状况也很好,这些人人未老,心未老,还有余热可以发挥。所以我们就会看到一种现象,就是一大批55岁以上的女专家以其充沛的精力、丰富的社会阅历和成熟的经验退休后转到社会兼职,为公司企业创造了更多的财富——尽管这也是奉献社会的一种方式,但对他们所在的原单位来说,这无疑是一种损失。
专家们认为:由于55岁退休,一般情况下50岁左右的女干部、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评定上受到年龄的限制。同时,也造成区别于高级管理层干部在经济待遇上的受损。如:“根据我国目前退休金与工龄挂钩的退休办法,女性提前5年退休,意味着退休养老金低于男性;根据退休金支付规定,只有满35年工龄才能得到工资替代率为88%的满额退休金。有关专家测算,大学本科毕业的女性实际就业年限平均只有31.6年,男性为39.3年。学历越高的女性越难以体现她们的社会价值,从社会公平公正的角度看,确实存在缺陷。”
许多专家认为,男女同龄退休、女高管与女专家退休年龄同龄延期将成大势所趋。一些政策应该根据这个趋势进行调整,建议放宽人才准入标准,既然女高管人才早已延长至60岁以上,那么,将女高级专家退休年龄推迟理应顺理成章。
应该说,延长退休年龄是给女性一个自主选择的弹性空间,只要她们能够胜任工作,即可以将退休年龄延长到60岁,男女同龄退休是一种趋势。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已越来越认同“男女同龄退休更有利于鼓励女性释放工作热情”的观点。
此外,为了体现男女权利平等的精神,全国妇联多次要求延长女性职工的退休年龄,以求女性和男性拥有同样的工作期限。中国社会科学院所有职工就是不分男女,都60岁退休。据悉,河南郑州自2003年7月1日起,女性参保人员可自选退休年龄。实际上,各省市早已率先延长了女高管的法定退休年龄,也已经有一些省份执行了男女同龄退休政策。 (记者 李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