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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放在存车点丢了,经各方调解只赔不到原价的一半。银川市的李女士不接受调解,但起诉又无法可依。
昨天,家住兴庆区西桥北巷的李女士告诉记者,6月27日晚,她将自行车放到小区的自行车棚里,第二天早上发现车子不见了。因和看车人协商无果,她拨打110报警。110民警来后仍调解不成,于是由派出所立案调查。
李女士说,自行车是她4月12日花320元买的,才骑了两个多月。经调解,看车人只答应赔150元。李女士找到法律人士咨询,对方称因没有相关地方性条例、法规,起诉无法可依,只好由相关部门调解。
据兴庆区自行车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银川市的自行车管理条例、法规还是空白。他调解过自行车丢失事件,一般按年折旧10%计算,最高只能赔偿原价的60%-70%。言诚律师事务所史继明介绍,许多人的自行车在小区车棚内丢失无法举证,就算起诉了也很难胜诉;而《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也无自行车管理的细则。外地不少城市都有关于自行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对赔付比例等进行规范。 (记者 李瑞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