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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区各地机关单位、部队、企业以及社区都积极行动起来为灾区人民捐款。5月14日参与捐款单位有:
自治区国税局干部职工捐款30余万元;
自治区卫生厅机关及17个厅直单位共捐款252190元;
宁夏公安边防总队官兵向灾区捐款4000多元;
自治区旅游局干部职工及部分下属企业捐款8万余元;
宁夏交通厅系统捐款45.5万元;
民政厅机关干部向灾区捐款23520元;
自治区农垦系统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3万元;
自治区地税局干部职工为灾区捐款23万余元;
宁夏工商系统干部职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会员共捐款375078元;
宁夏药监系统职工向灾区捐款21900元;
宁夏女子监狱向灾区捐款25315元;
宁夏沙赛药业有限公司向地震灾区捐献价值胸腺伍肽冻干粉针剂1万支,价值10万元;
银川市烟草专卖局全体员工向灾区捐款10万元;
贺兰法院全体干警为灾区捐款10050元;
兴庆区教育系统捐款13.7万元;
石嘴山预备役工兵团广大官兵自发向灾区捐款7000元;
灵武市工商局为灾区捐款13400元;
灵武商城、个体户捐款40660元;
西夏贡酒业为灾区捐款8万元;
西夏区宁安社区居民捐款近8000元;
银川市文艺社区居民为灾区捐款2637元;
中卫市喜来登大酒店全体员工自发组织向地震灾区献血并捐款近2000元。
据了解,以上捐款将通过各种途径送往灾区。 (本报特别报道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