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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息报记者 苏克龙 实习生 王宇菲
没安电表无法计算电费,银川市清湖苑小区要求住户从领钥匙起,每月补交30元电费,否则不能领购电卡。8月6日,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称该小区“一刀切”的收费方法让她难以接受。
居民:物业强收电费不公平
王女士说,她今年1月拿到新房钥匙,5月底准备装修。当时新房没电,她向物业公司申请通了临时电,7月20日正式入住。8月6日,物业公司通知,称小区开始使用电表,每户从领钥匙之日算起,每月补交30元电费,不补交的住户不能领取购电卡。入住不到3个月,却要交7个月的电费,这让王女士有些不解。她到物业公司询问,工作人员说收费标准是康居办规定的。此外王女士还发现,物业公司未给交电费的住户开具收据或收费凭证。
物业:标准由康居办规定
在清湖苑物业服务中心,记者看到几位工作人员正忙着收费发卡。“为什么要每月补交30元电费?”“我们不清楚。”“那收电费有没有依据?”“没有,上面让收的,你问我们经理去。”“为什么不给发票或收据?”“上面没给,我们怎么给?”随后,物业公司经理助理蔡娟告诉记者,收费标准是银川市康居办制定的,如有疑问可向康居办负责人赵工询问情况。康居办:没电表只能“一刀切”
康居办负责人赵工告诉记者,清湖苑小区二期工程去年10月交工,目前已有1000多住户入住。由于小区总配电室有问题,交工时只能供临时电,目前已产生50多万元的电费。这些电费是小区住户使用产生的,应由住户承担。此外,因未安装电表,每户的用电量无法计算,只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按住户的入住时间,每户每月补交30元电费。对于王女士5月底开始用电、却要从1月拿钥匙时开始收费的问题,赵工解释说,王女士装修时用电量大,电费应在200元左右。因装修用电没另算,就从拿钥匙的时间开始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