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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银川市工商局西夏分局执法人员发现阳光禾木菜篮子超市(共享店)销售的“恒达金花”面粉涉嫌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责令将该产品暂时下架。
工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超市销售的“恒达金花”面粉是西安市恒达制粉有限公司生产的,其中10公斤精品特一粉的外包装袋上标注着“不含任何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含量≤0.06克/公斤”。“恒达金花”面粉一方面在商品包装上和配料表中标明了含有防腐剂过氧化苯甲酰,另一方面又宣传“不含任何添加剂”,既矛盾又涉嫌违法。
《广告法》等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做“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品含有防腐剂却标注、宣传“不含”防腐剂,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 陈勇 通讯员 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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