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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时报讯 (记者 樊玲)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三部委联合下发的“限塑令”补充规定,从10月1日起,超市不得再使用无标志的手撕袋,但昨天记者在银川市各大超市中发现仍在使用无标志的手撕袋。
“限塑令”实施三个多月以来,成效显著,据银川市新华百货老大楼店的负责人介绍,商场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下降了三分一。但在超市的生鲜区、水果区和蔬菜区,那些可免费使用的手撕袋却仍然很受市民欢迎。
“从10月1日起,手撕袋必须标注‘食品用’、‘QS’等标志,你们怎么仍在使用无任何标志的手撕袋。”昨天下午,在新华百货老大楼店记者向超市负责人提出疑问。该工作人员表示,新规定他们已经收到,但由于超市的手撕袋都由固定的经销商在供应,这批手撕袋用完就会换上印有标志的手撕袋。他还强调,在6月1日开始实行“限塑令”时,超市所有的袋子都可以降解,只是手撕袋上没有印刷相应的字样,超市将会尽快更换此类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