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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家住银川市西夏区正茂社区的陈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反映宁夏大学附属中学在退复读费中出现的一些令人匪夷所思事情。
陈女士说,她的儿子去年在宁夏大学附属中学复读,交了1200元的复读费。由于她的儿子的高考分比较高,相比同班其他同学交数千元复读的情况,陈女士的儿子交的复读费不算高。后来自治区下令取消复读班,陈女士的儿子所在的复读班解散了,所有复读生插进新生班学习,陈女士说:“我儿子所在的班光复读生就有20多个。”
“当时交复读费时,学校承诺孩子如果今年考上大学,复读费就全额退回。”陈女士说。今年,陈女士的儿子考上了外地一所大学,看到和儿子一样考上大学的同学都到学校退复读费去了,陈女士也去了学校。但学校给予她的答复是:去年7月15日前交的复读费可以退,15日后交的复读费不能退。“当时交费时,学校根本没有提出分时段退费的要求,否则,谁不提前交学费啊?”陈女士对记者说,有些同学的父母与学校发生了争执,因为一大部分考上大学的复读生拿回复读费:“这也不公平啊,要退都退,不退都不退。”
随后,记者联系该校负责人,教务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家长们要求退费这件事 “很可笑”:“除了义务教育阶段,上学怎么能不交学费呢?”这位负责人说,他们只对个别复读生做了“承诺”,也退了个别的学生的费用,至于退费的原因不清楚,他认为:“学生们交的所有的费用都不应该退。”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王处长称,自去年开始自治区提出 “逐步消除复读班”的说法,原则上规定三年内逐步取消普通高中复读班,包括换一种形式的插班现象。今年处在过渡期内,允许学校存在复读生,但复读生的比例和人数必须小于去年。在物价部门核定的范围内应该收取复读费,但复读费如何处理是学校自己的事。 (记者 李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