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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夫妇俩年逾花甲,身体状况大不如前,由于家住5楼,每天上下楼颇感吃力,于是萌生了买一套一楼住房的念头,没想到麻烦也因之而来……
今年5月10日,王先生从兴庆区一家房屋中介信息部得知,金凤区香苑小区有一套一楼120平方米的房屋出售,中介部还亲自带王先生实地察看了房屋,反复保证产权没有任何问题,王先生觉得合适表示愿意购买。5月15日,经中介部从中“周旋”,王先生和卖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是30万元。
合同签订当日,王先生担心煮熟的鸭子飞了,立即将1万元的预付款先押到中介部,中介部再次信誓旦旦地承诺,只要王先生付清房款,便可马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当王先生拿钱来准备过户时,才从房屋产权交易柜台得知,因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这套房子至今无法办理初始产权登记手续,更不用说二次交易过户。
王先生赶快找到中介部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1万元房款。可中介部的答复是:解约可以,但必须经过卖主同意,并支付违约金和中介费。王先生几次交涉未果,无奈之下向银川市金凤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卖主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退还1万元房款。金凤区法院民二庭收到案件后,应原告王先生的申请,立即作出诉讼保全裁定书,裁定冻结、扣留原告交到中介部的购房预付款。并在短时间内调解,卖主同意无条件解除合同,退还放款。7月7日,房屋中介部慑于法律威严,退还了王先生的房款。
办案法官提醒购房者,旧房交易比购买新房的情况要复杂,购买二手房上当受骗后的索赔难度也比新房难度大。因此,买房者在选购二手房时,要特别注意确认产权归属问题。由于房屋和其它日用品不同,房屋消费价值巨大,法律对房屋的保护主要是对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进行保护。看房之后,一定要了解房屋的权属,查看产权证时,一定要查看正本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其产权的真实性。凡是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即使房子再合适都不要购买,切勿因第一感觉好而匆忙下单,以免成交后拿不到房屋产权证引起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本案中房屋中介有意隐瞒房屋信息。因此买房者在委托房地产中介找房前,应当对委托的房地产机构办公场所做必要的实地考察,审查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看是否有经营规范性、合法性等方面重大问题。 (记者 裴云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