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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成都商报》9月2日报道:因对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分歧,四川宜宾高县档案局正副局长在办公室发生了矛盾,进而相互抓打起来。随后,两名打架的正副局长均被免职。
掐架是权力斗争的必然
用拳头来伸张权利,其实一点也不奇怪。西谚云:“当舌头解决不了问题时,就用牙齿咬吧”,显然,上述两位官爷的互掐便是舌头解决问题失败的结果。
官员掐架在欧美等国其实有着更“悠久的传统”。譬如,前年,捷克前副总理与卫生部长就搞过拳头斗争;去年,新西兰内阁部长因狂揍国会议员而辞职;今年初,乌克兰内务部长和基辅市长在会议上也曾大打出手。也许国人没见过这类阵势,一时不能适应,因而会把官员掐架视为“后果很严重”的行为。从权力文明的角度来看,这当然有一些后果,譬如,官员应注意素质和形象,不能用暴力来营造恶劣的官场习气。但从权力监督的角度来看,掐架的背后也有一定的权力制衡因素在起作用。国人早就习惯了“官大一级压死人”,这种思维在现代民主政治中,其实仍旧存在。当一把手说一不二的权威受到挑战,意味着权力垄断的格局被打破。
正职与副职发生掐架,不仅表明副职敢于向正职说不,同时也是权力斗争从暗斗转向明争的过程。争取权利或权力,从来都是光明正大的事情,犯不着阳奉阴违、暗箭伤人。因此,应当主张通过明争的形式来获取权利或权力。譬如,民主表决、意见辩论,哪怕你唇枪舌剑、唾沫横飞,都是可以采用的斗争方式。
当然,打架虽然也是明争,但方式还是太野蛮了,与社会和谐格格不入,应当杜绝。杜绝的方式除了处分相关当事人,还应当鞭策官员们通过提高民主意识与业务素质等方式,把舌头练得比牙齿更锋利些。(据《现代快报》椿桦/文)
发生肢体冲突并非一无是处
为了单位利益,正副职官员当然应该团结一致。但问题是,为了防止决策失误、避免集体结伙腐败,以制度设计进行相互权力制衡,还是必须的。所以,适当、有效的正副职关系是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的关系。既然有相互监督,而如果制度制衡渠道无法解决,因为监督发生争执、拍桌子,甚至肢体冲突,也在情理之中。相反,如果意见不合,那种保留意见、明哲保身的做法,更不可取。
但国人往往把官员之间的肢体冲突,斥为辱没斯文,有损官员形象、不符合官员标准。官员的标准是什么?正襟危坐?一脸严肃?这些似乎并不是标准答案。相反,正副职官员之间不发生肢体冲突,一团和气就好吗?恐怕未必。现在一些单位的“一言堂”已经被证明是不符合民主决策程序的做法;而时常出现的班子集体腐败、反腐败“一锅端”现象也在警醒我们。这些足以说明,集体腐败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腐败现象。在此情形下,单位正副职官员之间发生点肢体冲突,并非完全是坏事。至少,这样有失“团结”的班子不大可能发生集体腐败。
显然,追求班子的一团和气,正副职领导之间肯定不会出现因意见不同而发生肢体冲突。但问题是,在权力制衡的制度设计失灵时,官员有必要保持斯文吗?人民需要这样的斯文吗?当然,笔者也反对用“打架”解决问题,但在批评他们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需要反思:这样的肢体冲突真的一无是处吗? (据《信息时报》王 攀/文)
免职只是虚幻的正义
官员掐架了,是不是就要被免职处理,恐怕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果掐架就要被免职,国外那些议员和官员经常政见不合就大打出手,如此影响形象,岂不应该统统免职了事?
事实上,无论是造成不良影响,还是为了让老百姓解气,都不是“掐架局长”被免职的充分理由。如若不信,你可以翻遍《公务员法》,看是否能找出“掐架或开会打瞌睡”就要被免职的规定来。即便是上级部门认为“掐架局长”不再适合担任现有职务了,也不能简简单单地发个免职令了事。行政官员要对人大(即民意)负责,“掐架局长”要不要被免职,总得经过人大程序吧。一个并不复杂的逻辑是,今天可以为了挽回形象将“掐架局长”免职了事,说不定明天就能不走程序让他们复职。“带病出山”、“带病提拔”的例子,我们见得实在太多了。
凡事都得有个规矩,这个规矩,就是现在大家都在讲的“程序正义”。但在我们国家,比较根深蒂固的,还是对“结果正义”的渴望。比如说,为了震慑犯罪和迎合人们痛恨犯罪的心理,一些地方就可以牺牲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搞什么公捕公审大会。表面上看来,对犯罪分子是形成心理震慑了,人们痛恨犯罪的心理也得到满足了,结果似乎是正义的,但“程序正义”却又被丢到了脑后。“掐架局长”被免职,也是如此,我们得到了看似正义的结果,但失去的,恰恰是确保正义不成为稀客的程序。 (据《重庆时报》冬晖/文)
或许也是种权力制衡
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单就宜宾这则官员打架事件,如果除去官员争权打架的外在丑陋表征,我们发现,官员打架也有令人欣慰的东西。因为对本单位的资金管理和使用上有意见分歧,正副局长扭打在了一起。这至少表明,在该单位,即使是类似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重大问题,也不是“一把手”一个人说了算的,“一把手”并没有像其他单位那样拥有一言九鼎的绝对权威,而是被分了权的。要知道,一般说来,在绝大部分地区和单位内部,“一把手”的权力是无可置疑的,尤其是财权,“一把手”拥有其他人不能置喙的权力。而在宜宾高县的档案局,副局长不但可以和局长的意见相左,而且还敢于和其相互抓打,足以说明该局的权力并没有像其他单位那样权力高度集中,而是有了一定的分野,尽管这种权力分野不是制度性上的。
现阶段,权力如果不能做到彻底民主化,领导内部的相互制衡也未尝不是次优选择。这总比所有权力完全集中在“一把手”手中强吧。因此,对于这种权力之间的扭打,在去掉感性的厌恶之后,我们不妨保留少许的欣慰情绪。想想吧,假如所有单位的所有事物管理,都要经过领导之间的权力博弈,都要经过权力的制衡,那么,因高度集权而产生的“一把手”腐败会不会减轻一些?当然,如果官员的权力得到了真正的约束和监管,官员对单位事务的管理必须循着正常的民主轨道,那么,这样的欣慰当然可以不要。 (据《现代快报》李先伦/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