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阅读:6月11日,一名网友在他的博客上发表了《湖南耒阳市高考舞弊?》的文章称,6月8日下午,衡阳市无线电监测车在耒阳一中考点附近对高考舞弊进行监测时,发现有一组强信号从附近一宾馆陆续传出,是为高考考生报答案的声音。12日,湖南省考试院纪委副书记张济海针对网上博客回应记者,湖南耒阳一中考点确实发生高考无线电舞弊事件,并提及试题与答案为舞弊者网上购买,但具体细节与网友披露的信息存在不少出入:作弊者主要为当地学生,并无教师参与,而且,“只查到有3名学生接收答案”。更重要的是,据调查,作弊传送答案者,“所用的试题都是他们通过QQ号从网上购买的”。对于此案,张济海一再向记者表示,“只是个案”,“不要小题大做”。(6月13日《广州日报》)
耒阳高考舞弊案挑战良知底线
倘若真如网文所称,参与作弊的是七八位耒阳一中和衡阳师院的老师,手段是利用考场内的无线摄像头拍摄考试试题,再用大功率无线电发射台向考生发送答案,那么这绝对就是一起商业化运作高考的舞弊事件。为了追求高升学率,为了学校、部门或者个别人的利益,内外串通勾结,联手导演的一场高考黑幕。
老师,本来是育人的,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因而被尊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然而,当老师带头舞弊时,即是把不诚信的道德观,以言传身教的方式,传给了孩子们。很难想象,在这种教育理念下,在这种道德“榜样”的感染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又会怎么样去做人。毫无诚信,弄虚作假,虚伪欺骗,也许是他们的人格写实。
因而,与其说老师为学生作弊是逐名夺利,倒不如说他们是在挑战人类良知的底线。一个民族要发展,靠的是沿袭传承下来的精神文化。可是当肩负着传承知识文化的老师们,以作弊的方式培育下一代时,预示的就不只是考生的诚信缺失,更重要的在于我们教育系统本身的信用坍塌,从而由此可能导致的道德底线和文明底线的失守。因为一个人,一名老师,职责没有了,做人的底线也没有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称之为现代社会的公民呢?高考一旦失去了它应有的公平性、庄严性,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必要性。高考舞弊,损害的是教育公平,是对其他历经十年寒窗苦读的莘莘学子的不公。 (李龙)
高考舞弊不能以小题大做待之
从湖南省考试院披露的案情来看,所谓“只是个案”的说法,恐怕不是那么“经得起质询和检验”——如场外的作弊者,究竟是怎样获得高考试题的?如果网友所说的“用无线摄像头拍摄”是实情,那么耒阳当地考场内的监考者便难逃干系,而如果如张济海描述的,是“通过QQ号从网上购买的”,那么案情势必会更加严重。而动用大功率无线电发射器进行作弊的案子,舞弊成本这么高、动静这么大,获益者何以仅仅是“3名学生”? (若夷)司法应独立介入耒阳舞弊事件
高考“一考定终生”这样的人才评估观念与模式,今天仍然是一种客观存在。事实上,高考与个人的教育权、发展权紧密相连,高考作弊事件的发生,则明确喻示着权利公平与社会正义遭受无情的践踏。也正因如此,对于耒阳舞弊事件,现在就不能简单以“个案”视之,以强烈的公众舆论进行监督,才有助于使这一事件回归到理性的法治轨道。
毕竟,现在耒阳舞弊事件暴露的种种疑问,连教育部门也无法自圆其说。这实际要求,对耒阳舞弊事件必须进行独立的司法调查,这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无法绕行的选择。更何况,现在正是当地公安机关对此事进行立案侦查的时候,来自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诸如“只是个案”、“不要小题大做”这样声音,很容易成为公正执法的干扰。 (单士兵)
耒阳高考舞弊案的小题与大做
在真相没有彻底查清之前,万不可轻言耒阳高考无线电舞弊事件“只是个案”,“不要小题大做”。如果不痛下狠手顺藤摸瓜的话,最后能摸到哪一级以及能摸出什么瓜还真的很难说。
也正因为如此,耒阳高考舞弊案不能单指望自己人查自己人。建议:采取异地办案的方法,由纪检监察机关介入,对耒阳高考无线电舞弊事件来个彻底查办,给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和交代。否则,每年都必然出现的高考舞弊事件,就只能年年岁岁“案”相似,岁岁年年“果”相同。而公众的知情权、考生的利益以及高考的公信力,将在这年年岁岁相同的宿命中被蚕食殆尽。 (石子砚)
美国是如何打击考试作弊的
如何提高打击力度,这不得不使人想到了美国是如何对待作弊的。2002年5月7日,美国执法部门在国内逮捕了58名在托福考试中作弊的外国留学生。美国司法部官员在声明中说,所有被逮捕的学生都面临阴谋欺诈的指控,他们将面临最高5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的处罚。
根据美国司法部官员的声明,我们可以发现,美国对作弊学生的处置措施是有法律依据的。而国内目前规范考试的制度,绝大多数表现为非法定形式,处于无序、无据的尴尬状态。中国是名副其实的考试大国,但考试法律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使许多作弊等违法行为得不到处罚,从而使一些人在考试作弊上肆无忌惮。 (肖华)
应统一立法严厉打击考试舞弊
今年教育部强调在高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或替考的考生将取消当年统考成绩,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但是,如果不上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这些措施的惩戒和震慑作用仍有限。
相比之下,2006年12月,陈静拿出1万港币“笑纳”任课教师戴晖辉,以索取试题集答案,最终换来贿款被法院裁判充公,虽作弊未遂但仍要坐牢6个月;2004年5月,美国执法部门在13个州以及首都华盛顿逮捕了58名在托福考试中作弊的外国留学生,指控成立后,面临最高5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的处罚。有鉴于此,我国有必要在法律层面对考试舞弊行为作出明确而统一的规定,并采取更严密的惩罚措施。 (陈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