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阅读:迟到几分钟,一个考生积蓄了12年的努力被毁于一旦。类似的事例年年高考期间都有上演,最新的一例发生在6月8日的深圳。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南头中学考场一名男考生因迟到三分钟,经苦苦哀求后仍被残酷地拒之考场门外,从而痛失外语考试机会。考生与家长抱头痛哭。
视迟到者为作弊嫌疑人是制度之耻
在严肃的人生大考中,谁也不愿故意犯迟到的错误,拿命运开玩笑。考试制度对多年来无数迟到者的迟到原因不加研判,对舆论持之以恒的质疑不加回应,难道不是一种罔顾民意的表现吗?如何对待迟到的考生,民间智慧早就提供了多种参考措施。譬如:可以为较长时间的迟到者设单独的考室;三五分钟以内的迟到者,在确认其无作弊可能时,应允许其入场;当然,对迟到时间过长者,可以不折不扣地取消其考试资格。也许这样的措施会增加主考者的人力与物力,但相比一个学生的前途,这点付出实在不算什么。遗憾的是,现行的考试制度,似乎并不是为考生着想的,而更多地是为了方便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一刀切地杜绝迟到考生入场,的确是件很方便的事情,但对考生来说,可能会让他“麻烦”一生。为国家选择人才的制度,本应是宽严相济的,所谓的人性化,在考试制度之下,却往往让人看不到踪影。不由分说地将迟到者视为潜在的作弊嫌疑人,而强制执行,本身有违法治精神。再严厉的法律,都应当允许嫌疑人有申辩的机会及司法部门调查的空间。很难说,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本来面目,是一个高尚的道德君子,就像被草率地拒之门外的考生,原本是可以成为一个拔尖之才一样。但愿,深圳那痛哭流涕的迟到考生,是现行考试制度下最后一个牺牲品。(椿桦)
3分钟是怎样毁人12年的
这事儿怨不得拒绝考生进场的保安,因为他们是照章办事。考生迟到固然有错,但错不至于付出12年的代价——英语无分,对其本次高考所寄予的希望无疑是毁灭性的。显而易见,他要么复读一年重来,要么提前准备就业。考试制度的设计,在此显得很不人性化。年年都有迟到的考生,而几乎个个考生都会因一时之错而成千古恨。其实,对于迟到者完全可以处理得更人性一些,例如单独设置考场,例如减分处理,等等。一拒了之的态度,无疑是种懒政行为,与国家选拔人才的大方向有悖。愿有关部门采纳民意多年来的呼声,重新修改制度,尊重迟到者的权益。 (亡羊)
对高考迟到应重新定义
在笔者的印象里,20年前的高考还仅仅是对开考半小时后才到达考场的考生实施禁考。而今年的外语考试中,要求考生应提前35分钟到场,迟到的不予进入考点。
正如我们所知,规则公平是结果公平的前提。高考被称为人生第一大考,对考生而言,不可谓不重要。对迟到考生的处理,也理应体现公平。外语考试之所以要求考生提前35分钟到场,无非是因为有听力测试,因而必须在开考前完成听力设备的检验,以防止开考后因耳机等设备出现故障而无法弥补。当然,在开考前的准备时间里,考场也会播放与考试有关的注意事项。对于中国绝大多数的考生而言,这些注意事项早已耳熟能详,听与不听对于考试本身而言并无足轻重,对于考生也无实质影响。在笔者看来,只要是开考前能够到达考场的,都不能视之为迟到,更不能对考生实施禁考。就好像一场马拉松比赛中,有位运动员因为迟到而错过了主办方所要求的赛前准备活动,我们就因此而拒绝其参加还未正式进行的比赛吗?
在笔者的10余年的应试经验里,从来不愿早到考场超过一分钟——笔者无法忍受在开考之前的那份凝重、紧张与无聊。我相信大多数考生都会有这样的体验,在开考前漫无目的的等待,眼望着监考老师发呆。因而,我总是愿意在发卷的同时进入考场,可以无需调整心态而马上进入考试状态。这种形式的应考可能听不到监考老师对于考场纪律的种种要求,但并不妨碍我遵守考纪。当然,考前心理调试因人而异,有考生就是愿意提前进入考场,并通过对考场的熟悉来提升自己的应试心理,也无可厚非。在礼貌上,提前进入考场还是对监考老师的一份尊重。我无意批评对考生提前进入考场的要求,我只是要质疑高考规则制定者对迟到的界定太过严格,而对那些没有做到提前进入考场的考生予以一律禁考也太过严苛。提前进入考场应该是一个提倡式的要求,而非必须为之的考试义务,更不能在按时到场之外再设置一个呆板而残酷的责任。
从笔者在百度上所搜索到的个案来看,几乎每年都有一批迟到的考生被高考拒之门外,留下一生遗憾。今年的高考虽然已经结束,对高考规则的反思不应随之而划上句号。笔者期待相关部门能认真考量提前到场的责任设置,通过制度理性来校正“只要迟到就一律禁考”的不公,更大程度地保障每一位考生的权利。 (王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