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记者涉嫌诽谤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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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新闻网 WWW.NXNEWS.NET 发布时间:
2008-01-10 09:4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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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月7日《新京报》报道:1月1日,《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文章。文章报道了辽宁西丰女商人赵俊萍因不满西丰县政府对其所拥有的一加油站拆迁补偿处理,编发短信讽刺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判诽谤罪。3天后,西丰县公安局警察,携带公安局立案文书和拘传文书,到北京《法人》杂志编辑部,要求拘传记者朱文娜。6日晚,西丰县公安局一领导证实,已对朱文娜涉嫌诽谤立案。 诽谤罪在刑法上属于自诉类型的案件,也就是说受害人不去起诉,公安机关不应该浪费公众司法资源去越俎代庖地做一件不会有任何良性结果的事情。没有看到“受害人”县长自诉的报道,或许有,但没有的可能性很大。公安机关难道是为了讨好县长大人吗?抑或有其他的目的,不得而知。 于这件事情涉及的法律方面的东西,没有多少值得讨论的,记者似乎主观上并无恶意地编造虚构事实的故意,而且即便有,后果也没有达到诽谤罪构成要件所规定的严重情节,所以诽谤之罪根本无从说起。况且你无法苛求记者对新闻事件的任何细节都了如指掌,这似乎有悖于新闻追求的基本价值观。新闻报道需要自由,公权力不该随时挥舞着大棒试图以诽谤罪压制言论的自由,言论的力量远没有达到可以使公权力害怕的地步。想起历史上,武则天看到骆宾王写的反武檄文,读至“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时感叹宰相安得失此人,似乎并无害怕之意。 记者朱文娜写的报道性的文章具体内容没有看到,就文章的标题一场“官商较量”而言不亚于一颗炸弹。拆迁补偿案件,对于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国而言,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以不同的理由上演着拆迁故事,似乎最为平常不过了,不过具体到每个当事人,其中的喜悦辛酸自然各不相同。较量,让我想起来刀光剑影、烛光斧影,较量,那是明火执仗,好似科比在麦蒂头上命中三分,麦蒂回头回敬一个2+1那样酣畅淋漓。我倒是认为此标题实在有些不妥,融入了太多的个人情感色彩,新闻报道应该朴实、客观地叙述事实,不该试图将情感融入其中,新闻报道只该负责反映一切,不该试图影响公众的判断力。说到这里,我想起新兴平媒新京报的宣传口号“负责报道一切”,定位很准确,给作媒体的树立了一个标尺,新闻就该这么去做,报道一切,至于评说那是公众的事情。 作为记者,作为媒体工作者,在报道新闻时间的时候,标题的好坏往往会影响报纸的销售量,在网络上反映则是点击率的高低。“较量”一词,我认为有哗众取宠之嫌疑,官和商较量起来了,给人遐想的空间很大。我们不该否认记者的良心,她只是想借自己的一直秃笔,写出眼中和心中的事,只是……,似乎我有些过于苛责了。她只是想借这个词去表达一些自己要表达的,试图得到一些能够得到的东西,却触及了新闻报道一些最基本的原则。新闻报道,最平淡的语言,反而最具有最震撼的力量,只是很少有记者可以达到如此高度。新闻报道,在目前不单纯是报道本身,它牵扯了太多的其他东西,所以变得有些扑朔迷离了,这也难怪。[ 2008-1-8 15:08:00 | By: lingchen1114 ][边城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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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英 |
| 【来源】SRC-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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